在文水县委托律师帮忙处理医疗纠纷,其委托流程是什么?
一、接待咨询
(一)首次咨询
以我们的经验,发生医疗纠纷后,患方通常不会在第一时间向律师咨询。患方通常基于日常生活法则,对医方的医疗行为进行判断,结合网络或其他信息源应证,对医疗行为的过错作出认定。患方会基于自身的认定,与医方进行初次或多次接洽,以谋求经济补偿的可能。在这一接触过程中,患方通常会取得一部分病历材料的复印件,个别案件中甚至会封存病历。通常在自行和解无望后,患方才会寻求律师的帮助。
此阶段以电话或其他通讯媒介咨询为主,面商咨询为辅。患方通常会将自认的过错作为咨询的重点,谋求律师对其观点的支持。接待咨询律师本阶段的工作内容包括:
1、了解损害结果、损害发生的时间及地点,以明确诉讼时效及管辖法院;
2、告知患方纠纷处理的路径,行政程序与诉讼程序的区别;
3、告知患方赔偿项目的组成及赔偿标准,具体依据为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;
4、涉及死亡的案件,告知患方家属尸检的必要性;
5、判断面商咨询的可行性,指导患方复印病历。(病历复印的具体依据为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(2013年版)》第19条之规定。)
(二)第二次咨询
第二次咨询通常为面商咨询,我们会要求患方先行提供复印的病历材料。通过详细审阅病历材料,我们可以对案件事实有初步了解。针对其中的医学专业问题,寻求第三方专业支持。根据专家意见,判断因果关系,预估责任比例。做完上述工作后,约谈患方家属。在面商咨询中,针对损害后果、获得赔偿的可能性、解决路径提供详尽的解答。针对有委托意向的当事人,作出合同报价,指导其收集完善证据。需要的证据包括:1、证明诉讼主体的材料;2、其他医疗机构的病历(若有);3、证明城镇居民标准的材料;4、证明被扶养人的材料(若有);5、证明直接财产损失的材料。
二、接受代理
(一)选择纠纷解决路径
医疗纠纷的解决路径包括行政程序与诉讼程序。诉讼程序中因案情不同可以选择的案由也分两类,分别是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。在签署委托代理合同前,患方律师应当对此作出利弊分析,并告知患方。
行政程序相较于诉讼程序,存在如下优点:流程简单,周期较短,可以确保两次鉴定机会,必要时可以转入诉讼程序。
以我们的经验,下列情形不宜选择行政程序:1、患者死亡的;2、高龄、罹患多种内科疾病的;3、管辖法院选择鉴定机构非医学会的。
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由选择的利弊,属于纯粹的法律适用问题,在此不再赘述。
(二)签署委托合同
委托合同重点关注以下内容:
1、委托事项、代理权限(行政程序与诉讼程序路径下,此项内容有较大区别);
2、收费条款(注意分期付款情形下,付款条件的约定);
3、风险告知需要具体详尽(包括可能的办案周期、鉴定费用、诉讼费、预估的责任比例)。